根据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周历安排,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本学期期末考试(查)定于2015年6月15-23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的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学院《关于考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各系(部)须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并全面负责本部门的考试工作,在考前主持召开考务工作会议,部署本次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安排、收发、保管试卷等具体工作。
各系(部)可根据不同课程性质、不同教学组织方式等,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但所有的课程考核都不能流于形式,要落到实处,真实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并以此指导教师改进教学。
各系(部)应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做好考试安排(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并于6月10日之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考试安排中须包括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情况。
按照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考试、考查工作安排在2015年6月15-23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15—19日,各系(部)组织考查课、选修课与专业技能课考核。
2、6月21—23日,各系(部)组织考试课集中考核工作,考试课上午8点30分开考,下午15点开考。
1、各系(部)务必按照教学计划和学院教学周历,进行考试安排。
2、各系(部)根据课程归属,负责印制归属于本单位的课程试卷,公共课由公共课部负责出卷和印制。试卷印制须做到规范、保密,所有试卷均用专用试卷袋封装,并由考务办公室专人保管;
3、公共课程考试由公共课部负责出卷和印制,应根据实际教学过程中,服务的不同专业群,印制适用于不同专业群的试卷,并按系(部)装封完善,不允许在各系(部)领取试卷时,将试卷暴露在外;
4、各系(部)考务办公室主任应注重监考教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所有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标志进入考场。监考期间,监考老师应严肃对待监考工作,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所有考试务必填写《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2),考试结束后交至各系(部)考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6、各系(部)须严抓狠管考试纪律,对在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应记录在案,并经监考教师、学生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将违纪、作弊行为统一报教务处集中处理;
7、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务必于考试结束3日内,成绩册和成绩分析,任课教师本人和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系(部)考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8、凡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交学生成绩而影响学生查阅成绩和学院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的,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在全院通报。
2015年6月8日